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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将严厉打击“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行为

  即日起至12月上旬是全省安全用药月,今年的主题为“安全用药 战疫同行”。今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将通过组织广场咨询、系列科普宣传、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公众开放日等活动,推动公众更多了解安全用药知识,提高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以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助力“健康中国”。

  与此同时,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凡检查发现药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或者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的情况,将依法依规对其予以处罚。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将继续推进凭电子处方销售处方药工作。在疫情防控方面发挥前哨作用,要求药店对店内环境通风消毒,要求进出的顾客戴口罩、测量体温、查看洛康码,购买发热药品根据身份证实名登记,每天需将销售发热药品的信息报送辖区疫情防控部门。

  安全用药关系百姓生命安全,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提醒市民,购买药品要到悬挂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正规药店。如果您明确知晓买哪种药,可直接向店员说出药品名称,如果不太清楚可以向店内药师说明买药目的,不要凭个人猜测购买,购买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才能购买。在决定购买某种药品之前,应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看是否对症,或者向店内药师咨询,以免买错药、用错药。买药后要妥善保存购买凭证,万一药品质量有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洛报融媒记者 李岚 通讯员 张定佳 陈翔 文/图)

来源: 洛阳网    2020-11-20 14:52 [ 责任编辑: 崔利利 ] 返回洛阳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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