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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噪声“想静静” 专业人士来支招

多功能声级计

核心提示

  近日,本报报道了我市3户居民难以忍受所在小区供水供热设备的噪声,起诉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获赔精神抚慰金一事,引发关注。有数据显示,噪声污染在各类环保投诉中位居第二。市民遭受噪声污染该怎么办?有哪些法律武器可维权?用手机APP测出的噪声分贝有无法律效力?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数据噪声污染居各类环保投诉排名前列

  噪声污染虽看不见、摸不着,但给人们生活造成的影响不容忽视。有数据显示,在各类环保投诉排名中,前两名分别是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

  《2018年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显示,2017年全国各级环保部门共收到环保投诉128.1万件,其中涉及噪声的投诉55万件,占比为42.9%。在各类噪声投诉中,对建筑施工噪声投诉占46.1%,对社会生活噪声投诉占39.7%,对工业噪声投诉占10%,对交通运输噪声投诉占4.2%。在社会生活噪声投诉中,对娱乐场所(酒吧、KTV等)噪声的投诉占24.3%,对固定设备(冷却塔、风机等)噪声的投诉占28.6%,对商业、邻里、广场舞等其他噪声的投诉占47.1%。

  释法只要构成侵权事实,就可向法院起诉

  “我们小区后面的工厂经常在夜间生产,机器的轰鸣声吵得人睡不着觉。”市民李先生说,他和邻居们多次拨打110和12369环保热线投诉,但效果不明显,工厂在夜间生产时产生的噪声依然存在。他们看到《洛阳晚报》的相关报道后,也想通过司法渠道维权,但不知道该如何操作。

  “只要侵权主体明确,且能提供相关证据,就可通过司法渠道维权。”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夏怡说,如拨打110或12369的投诉记录、噪声监测数据等,都可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目前,我国针对噪声污染的法律,主要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侵权责任法》等。

  《侵权责任法》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的,污染者应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以及其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加害人依法赔偿损失。

  “只要噪声污染的侵权事实构成,当事人就可向法院起诉。”刘夏怡说,如果噪声导致当事人受到人身健康损害或物质损失,当事人可提出人身损害赔偿或经济赔偿的诉求;即便没有造成实质性损害,也可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

  需要注意的是,噪声污染具有瞬时性、变化性等特点,当事人应注意搜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由专业机构出具的噪声监测书面报告等。

  监测专业设备监测结果才具法律效力

  记者了解到,对于一些噪声污染投诉案件,政府部门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噪声监测,也有一些人在遭受噪声污染时,会主动找第三方机构进行噪声监测。

  “随着公民维权意识增强,近年来委托我们进行噪声监测的人越来越多。”我市一家监测公司的技术人员任登科说。针对社会生活噪声,客户委托该公司监测最多的4类是:小区热交换站、小区电梯、空调室外机、饭店抽油烟机等产生的噪声,有的是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委托监测的,有的是居民委托监测的。

  “一些人会通过手机下载监测噪声的APP,自己操作,这种方法测出来的数据往往不准确。”任登科说,专业机构在监测噪声时,不仅要严格按照《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操作,还要使用专业的监测设备。“只有使用专业设备和专业方法,形成的监测报告才会被省级质监部门认可,才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他说。

  任登科向记者展示了一台多功能声级计,它比手机略大,可设置多种监测模式。他举例说,如果某小区热交换站的噪声影响了一楼的住户,监测人员就要进入该住户家中,将多功能声级计放在距任一反射面0.5米以上、距地面1.2米、距外窗1米以上的位置,关闭窗户、电视机、空调、日光灯等可能干扰监测的设备。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噪声污染问题时,要学会依法维权,可拨打110、12369环保热线等投诉,也可寻求法律帮助。同时,我们也应从自我做起,增强环境公德意识。”刘夏怡说。(洛阳晚报记者 牛鹏远 文/图)

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19-06-21 09:22 [ 责任编辑: 崔利利 ] 返回洛阳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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