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新闻 | 图片 | 洛阳
洛阳一空置宅基地内竟种了938棵罂粟!

  罂粟是提取毒品海洛因的主要毒品原植物,它和大麻、古柯并称为三大毒品植物。

  我国对罂粟种植严加控制,除药用科研外,一律禁止种植。

  罂粟马上就要进入“收获”季节。今日,记者从洛阳市公安局了解到,洛阳警方将运用高科技手段,进行拉网式踏查,对发现非法种植、销售罂粟的,将一查到底,依法严厉打击。如有种植的,请立即自行铲除,以免受到打击处理、后悔莫及。

  近日,宜阳县一名村民就因种植罂粟被刑事拘留。5月20日,宜阳县公安局樊村派出所教导员温志浩根据群众举报,在樊村镇樊村一空置宅基地内查获一起非法种植罂粟案件,现场的一大片罂粟已经开花。

  经调查,这些罂粟是樊村村民樊某种植的。民警将樊某控制后,在该村村干部的见证下,将樊某种植的罂粟铲除。经当场清点,共有938棵。

  目前,宜阳警方已将这些罂粟依法扣押,犯罪嫌疑人樊某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刑事拘留。

  根据刑法第351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刑法第352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洛报融媒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赵利军 实习生 付鑫圯 文/图)

来源: 洛阳网    2019-05-24 10:10 [ 责任编辑: 史戎戎 ] 返回洛阳网首页>>
热点图片
版权声明: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79-65233520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豫ICP备0501746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2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618 65233767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