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新闻 | 图片 | 洛阳
洛阳市民持大张购物卡消费遭拒 大张道歉并无条件退款

4月24日中午,一市民在大张超市购物后使用大张购物卡结账

  24日,市民刘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20日,他到大张超市安乐店购物时,店方工作人员得知他要刷大张购物卡结账,竟不让他买已经选好的商品。后经洛龙区商务局协调,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大张公司)相关部门答应为刘先生退卡退款,但当他去办理退卡时,对方提出要提供当初的购卡发票或交易记录并以卡面金额的3%作为退卡手续费等条件。此事经报道后,引发网友热议,也引起大张公司的重视,其相关负责人昨日向消费者致歉,并无条件退款。

  市民持购物卡批量买特价商品被拒,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

  20日,刘先生在大张超市安乐店购物时发现,店内一款单价14.9元的袋装面粉正在搞促销活动,由于自己从事的行业需要使用大量面粉,他就跟超市工作人员沟通,准备一次性购买500袋。

  “起初,超市工作人员说可以,总价为7450元。”刘先生说,当他拿出个人多张共计8000元的大张购物卡准备付款时,工作人员又称,刷购物卡不能购买这批面粉。

  “为啥现金可以,刷购物卡就不行?”刘先生说,他一再追问,但对方只说刷购物卡不能买,也未给出让人信服的解释。

  随后,刘先生拨打110向市110联动指挥中心投诉反映。大张超市安乐店所在辖区的洛龙区商务局得知该投诉情况后,很快联系上刘先生,详细询问了事情经过。

  商家答应给消费者退卡退费,后来又提出其他条件

  “洛龙区商务局工作人员调查后,联系我说他们与大张公司总部协调好了,大张方面愿意为我退卡退费。”刘先生说,24日上午,他按约定时间来到位于涧西区武汉南路的大张公司总部办理退卡退费。

  然而,大张方面工作人员对刘先生的退卡退费提出了一些要求。“他们要我提供购买大张购物卡时的发票或刷卡、转账交易记录,同时,办理退卡退费须支付卡面金额的3%作为手续费。”刘先生说,他认为大张方面提出的是无理要求,就未办理。

  24日,记者从大张公司总部团购部一名工作人员处得知,当时,刘先生想购买的面粉属特价商品,店方本来就是亏本销售,因顾客一次性购买的量太大,如果使用大张购物卡结算,店方就亏大了。

  该工作人员还说,大张购物卡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公司没有退卡退费的先例。因洛龙区商务局接投诉后从中协调,大张公司总部才勉强答应为该顾客退卡退费。对于让顾客提供购卡发票、支付退卡手续费等要求,这是公司折算相关损失后提出的合理要求,如果顾客不能接受,公司肯定不会为其退卡退费。

  河南思宏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欢说,持有大张不记名购物卡的刘先生与大张公司之间存在的是一种合同关系。因购物卡没有限制消费的金额、次数及一次性消费额度,大张超市不让刘先生用卡购买特价商品是一种违约行为。

  对于大张方面要求顾客在退卡退费时提供购卡发票、支付退卡手续费等要求,因在顾客购卡时,大张方面没有进行约定,且购物卡上没有注明,这些要求没有合法合理的依据,是站不住脚的。

  相关报道引起大张公司重视,相关负责人向消费者致歉并无条件退款

  24日晚,经洛阳网微信公众号、掌上洛阳客户端报道,刘先生的遭遇引发近10万网友关注、热议。有网友说:“这个说明大张此次特价活动没有设计好,觉得亏你可以规定每人最高购买量,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就应该按承诺执行。”还有网友说:“信誉是无价的,信誉一倒,是多少钱也买不回来的!希望商家不要拿自己的信誉不当回事儿!”

  此事引起了大张公司方面的重视。昨日16时许,记者了解到,大张公司总部相关负责人闻讯后,向当事人刘先生致歉,并为其退款8000元。

  “25日上午,大张公司总部相关负责人主动联系我,表示愿全额退还我持有的多张共计8000元的购物卡。”刘先生说,当日,他从大张公司总部顺利拿到了8000元现金。此次办理退卡退费的过程比较顺利,对方未再提任何条件。

  “此事暴露出我们在内部管理上存在一定问题。”大张公司总部办公室负责人郭女士告诉记者,“我们尊重顾客退卡的意愿,最终决定无条件为其退卡退费。”(洛阳晚报记者 郭学锋 文/图)

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19-04-26 11:13 [ 责任编辑: 史戎戎 ] 返回洛阳网首页>>
热点图片
版权声明: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79-65233520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豫ICP备0501746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2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618 65233767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