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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桩一安,公共空间成“自留地”

  物业私设的地桩被拆除

  近日,有市民通过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反映,洛龙区恒生光合城小区的物业公司私自在小区外的空地上安装了地桩,导致业主无法就近停车。昨日,这些私自安装的地桩被洛龙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拆除。

  1 业主反映:空地设地桩,业主难停车

  13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宜人东路与蔡伦街交叉口附近的恒生光合城小区。记者看到,该小区西门和南门两侧的空地被数十个地桩围了起来,空地两侧的入口处还设置了防撞锥。记者前去询问能否停车时,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除周围商铺的商户外,其他人员的车辆禁止停在该区域。

  “原来我的车一直停在小区外面的空地上,但去年年底小区物业公司在空地上新安装了一些地桩,不让业主停车,我没买车位,只能把车停在路边。”该小区业主杜先生说,小区门口的空地应该属于公共资源,物业公司无权私自安装地桩,我们曾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这样安装地桩不合理,但地桩始终没有被拆除,希望有关部门管管此事。

  2 物业辩称:便于统一管理,避免乱停车

  “加设地桩是由于一些车主将车辆乱停乱放,有的车主还将车停在消防通道上,存在安全隐患。我们也提醒了车主规范停车,但还是有些车主不听,为此我们只能安装地桩来防止车辆乱停乱放。”该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说,安装地桩可以避免司机在小区周边的商户门口乱停车,也便于统一管理。

  该负责人还称,他们打算利用小区外面的空地建设公共停车场,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审批,因此一直没拆除空地上的地桩。

  3 相关部门:私自安装的地桩已被拆除

  记者注意到,2月28日,洛龙区城市管理局在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回复:执法人员已对该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小区物业限期对其私自安装的地桩进行拆除。

  3月13日,洛龙区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执法人员此前已到现场查看,该小区门口空地属于公共资源,私自安装地桩属于违规行为,执法人员于2月28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小区物业在15个工作日内对其私自安装的地桩进行拆除,逾期将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拆除。

  昨日,记者从洛龙区城市管理局获悉,由于该小区物业在限期内未整改,洛龙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已对小区物业私自安装的地桩进行强制拆除。

  该负责人表示,去年9月,我市启动了地锁地桩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地锁地桩等各类道路“绊脚石”进行了全面整治。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现私圈乱占停车位等问题,可拨打12319服务热线进行举报。(洛阳晚报记者 戚帅华 文/图)

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19-03-23 11:24 [ 责任编辑: 张惟一 ] 返回洛阳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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