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新闻 | 图片 | 洛阳
提醒!在小区所属外围广场设收费停车位 应经业委会或多数业主同意

  隔离桩右侧是隆安·东方明珠小区准备划设收费停车位的外围广场

  在生活中,不少业主和临街商户都会把小区所属外围广场当成免费的停车场。如果小区物业公司打算向在此停车的车主收费,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如果多数业主不同意,物业公司还能继续设置停车位吗?

  听您倾诉

  李先生家住伊滨区隆安·东方明珠小区。日前,他在单元楼里看到一张公示,内容为物业公司拟将小区外围广场区域设置为机动车临时停车区域并收费。收费标准:8时至23时,小型车每次3元;23时至次日8时,不分车型每次10元,30分钟内免费。收费理由是规范外围广场停车管理,方便车辆及人员出行,减少外围广场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避免出现交通堵塞。

  他说,物业公司在外围广场设置收费停车位,是否应该办理相关手续?车辆在外围广场收费停车位上受损,损失该由谁承担?

  跑腿单位

  市星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市停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跑腿经历

  市星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劳先生告诉记者,公示是7月10日张贴的,公示期为20天。如果期满,业主没有异议,物业将按公示内容执行。

  劳先生说,该小区外围广场的产权暂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只有管理权,而无权收费。目前,小区外围广场存在业主乱停车等情况,多处设施损毁。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权益,物业公司才打算在外围广场设置收费停车位。7月初,物业公司已将相关资料呈交市停车办。停车收费的时段及标准将严格按规定执行。

  那么,收取的停车费将如何使用呢?劳先生说,总体原则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即除去监控等设备的运行费用、管理人员的工资等必要开支,其余部分将全部用于小区外围广场设施的更新和维护。业主可选出业主代表,全程监督这笔费用的收取和使用情况。

  劳先生说,小区可居住1600多户,目前已入住200多户。为了充分反映全体业主的意愿,物业公司在公示期内会与全体业主进行联系。若多数业主不同意设置收费停车位,物业公司会放弃,但外围广场设施的维护、地面机动车的管理等费用将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对于李先生提出的若车辆受损,损失该由谁承担的问题,劳先生说,物业公司收取的只是停车占位费,而非看管费。如果业主车辆受损,他们将积极协助调查,但不会赔偿相关损失。

  市停车办工作人员表示,收费停车场(位)的申请备案需要许多条件,包括产权、管理权是否明晰,泊位设置是否合理,停车场监控是否全部覆盖、画面是否清晰完整,消防设施是否完善等。此外,企业是否事先进行了公示,小区业主是否同意等也是必要条件。

  该工作人员称,市星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确实已递交相关申请备案资料,但如果小区业委会或多数业主不同意,他们将不会办理备案。

  办事结果

  李先生称已了解相关规定,将会与其他业主商议此事。

  诉求人评价

  谢谢《洛阳晚报》记者帮忙。(洛阳晚报记者 山军伟 实习生 董云 文/图)

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18-07-16 10:46 [ 责任编辑: 史戎戎 ] 返回洛阳网首页>>
热点图片
版权声明: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79-65233520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豫ICP备0501746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2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618 65233767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